永不許了事件、不良事件從而不給付、總必事件

永不許了事件是一種於醫療領域不應該發生的錯誤。

定義

永不許了事件被定義為〝嚴重的、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預防的,出於公共課責為目的,而引起公眾與醫療服務提供者關注的不良事件〞(Leapfrog Group )

文章中所使用的縮寫

 縮寫 英文 漢文
 NQF National Quality Forum 國家品質論壇
 CMS Centers for Medicare and Medicaid Services 醫療保險和醫療補助服務
 JCAHO Joint Commission on Accreditation of Healthcare Organizations 美國醫療機構評鑑聯合會
 AHRQ Agency for Healthcare Research and Quality 醫療保健研究與品質機構

背景

國家品質論壇(National Quality Forum, NQF) 理事長 Ken Kizer 在 2001 年提出〝永不許了事件 (never event)〞的概念,這是指絕對不應發生的糟透的醫療錯誤(如手術部位錯誤)。隨著時間,這​​概念被展開,至今包含明確的(清楚定義及可測量的)、嚴重的(造成死亡或嚴重傷害)、及可預防的不良事件。這份清單分為六類事件:手術、產品或設備、病人保護、醫療管理、環境、及違法。

大多數〝永不許了事件〞是非常稀少的。舉例來說,一份2006年的研究估計每 5 到 10 年醫院才會發生一次手術部位錯誤。然而,當〝永不許了事件〞一發生,就會震驚病人 — 過去 12 年通報給 JCAHO 的事件有 71% 造成病人死亡 — 這意味著組織內部存在根本的安全問題。。

JCAHO自 1995 年已經要求醫院通報〝警訊事件〞。警訊事件定義為〝非預期的死亡、嚴重生理或心理傷害或其風險〞。國家品質論壇所指的〝永不許了事件〞也被 JCAHO 視為警訊事件。

現況

因為〝永不許了事件〞破壞力大且可預防,所以醫療機構有越來越大的壓力徹底消弭這種事件。在 2007年8月,美國健保局 (Centers for Medicare and Medicaid Services, CMS) 宣佈不再給付治療因可避免的錯誤,包括那些〝永不許了事件〞所需的治療 (non-reimbursable serious hospital-acquired conditions)。

醫療品質公開的趨勢增加也已經將通報〝永不許了事件〞作為增加問責制和潛在提高照護品質的一種手段。雖然大多數“嚴重報告事件”有明顯不可接受的錯誤,如錯誤的手術部位或嬰兒送錯了人,不是所有的這些事件都是可以預防的,在任何時候或指示明顯的過失(例如,病人跌倒、術後感染和栓塞事件)。 品質改善措施的目標應該是建立一個減少“永不許了事件”至零。通過報告、干預與後續結果的測量循環實現這個目標,必然在這些公開報告的機構中將建立事件的文化。 有許多州已經強迫無論事件何時發生都強制通報,且有更多州強制通報嚴重的不良事件。 醫療機構有責任修正造成事件發生的系統問題,有些州(如明尼蘇答州)強制要求進行根本原因分析並通報其結果。

健康照護之〝永不許了事件〞

減少風險的策略

在適當的照護改善防衛的策略,特別是在下列無法預防的不良事件:

“永不許了事件”定義的持續混亂是因為這涉及到兩種(1)被NQF列為“嚴重報告事件”,或(2)CMS定義“院內狀況所造成的不再給付嚴重事件”規定的條件。 雖然大多數“嚴重報告事件”有明顯不可接受的錯誤,如錯誤的手術部位或嬰兒送錯了人,不是所有的這些事件都是可以預防的,在任何時候或指示明顯的過失(例如,病人跌倒、術後感染和栓塞事件)。 品質改善措施的目標應該是建立一個減少“永不許了事件”至零。 通過報告、干預與後續結果的測量循環實現這個目標,必然在這些公開報告的機構中將建立事件的文化。

為病人安全導入正向方法:〝總必事件〞(always events)

〝永不許了事件〞與院內狀況所造成的不再給付嚴重事件可能帶有〝額外的心理費用〞。 對於〝總必事件〞的概念代表的是一種正向的行為,可以激勵我們改善病人安全與促進更好的結果。 有些〝總必事件〞的例子,包括:

標準化與驗證〝總必事件〞可以表示病人安全有長遠的正向文化。

關鍵文獻